Chapter05 写日记的男人,最闷骚了

(一)

程央开了门,将背包扔在**,他不争,反而没什么意思了。

她说:“算了,以背包为界,一人一半吧。”

他没反驳也没应承,拿了张椅子坐下,从口袋里掏出了日记本。皮面封套,暗黄色纸张,与之前在山里她所见过的记录簿一样,只是这一本的扉页上,用小刀灵巧地镂了个“秦”字。

他看得认真,像个老学究。

啧,明明是个臭流氓。程央在心里想。

秦煜察觉到她正盯着自己看,抬了抬头,盯着她。

“本子看起来不错。”

“队里发的,喜欢的话回头你自己上通讯室拿。”

“你写日记?”

他点点头:“重要的事情记一笔,不容易忘。”

“有写我的吗?我看看。”

他抬起眼睛打量着她,刚吃过糖糕的唇边粘了几颗乳白色的糖粉,像草莓上落了白霜。

“时间还早,跟我出去逛一逛吧。”秦煜顺手将日记本揣回口袋里。

程央嘴角扬了扬,肯定有写自己。

“走不走?”他问。

“嗯。”

“你什么时候生日?”

在一个卖饼饵的店面前程央问他。

“十一月十七日。”他买了两斤桂花糖糕。店员用牛皮纸封好装进塑料袋里,递给他时小店员用余光瞟了程央好几眼。程央直起腰身,觉得值回了今天的化妆品钱。

“那个……”

“什么事?”她笑了笑,想象中应该是温柔优雅的样子。

“小本生意,别试吃太多。”店员怯怯地冲程央笑,有点着急,又十分礼貌。

秦煜将点心装进包里,靠在柜台上看着她。

出来时唇上明明是五颗糖粉,不知为何,现在变成了六颗。

程央连忙掏出手机往脸上照了照,唇瓣上稀疏的白与下巴上隐隐的红跟了自己一路,像什么?她没想到,但大致接近白痴或弱智。

“走吧,我们要买的东西还很多。”

“秦煜,你早就看到了是不是?”程央用手擦了擦,气不过,追上去一把糊在了秦煜脸上。

“别闹,像什么话。”他忍着笑用手抵住她的额头,她不服气,依然将沾满口红的手往他脸颊上凑。

“叫你捉弄我。”

“啧,我看你也是只毛猴。”

“秦哥?”对面一家小铺里传来一个细细的女声。

程央停下动作去瞧。

时寸心一头短发向后扎成了一个小鬏鬏,棉制衣裳外套着的白大褂还没脱。

“寸心?”秦煜似乎也对在这儿见到时寸心有些意外,“这个点,你怎么在这儿?”

“卫生所里不忙,我捡漏出来买点东西。”时寸心将手上刚包好的小方盒提起来晃了晃,眼神却停留在了秦煜脸颊那一处绯红上。她走近他,从褂子里掏出来一个纱制口罩,折了一下,在他脸上擦了擦。

他没有躲,只说:“不小心蹭到了。”

“你头上伤也没好全,自己多当心,一会儿有事吗?跟我回所里换个药吧。”

“毛猴生日,东西还没买全。”

程央凑上前,慢慢悠悠地说:“要买什么,你发我手机上,我去买就行。”

她脸上并没有什么不悦,只是很明显补了口红。

时寸心盯着程央的嘴唇看了看,跟秦煜脸上的颜色一模一样。

程央说:“好看吧?车厘子色。”

秦煜回头,程央却立马走了。

“秦哥,要不……”

“走吧,我跟你去卫生所换药。”

两人的对话从身后传来,程央感觉到手机响了一下,是一条信息,她匆匆扫了一眼,删除了联系人。

太阳西垂的时候,程央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了旅馆里,老板娘兼做点粉面生意。程央要了一碗小馄饨盯着对面的一家小铺子发呆,下雨了,淅淅沥沥的。

楼上下来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,撑着把伞走出去又走进去了。

“是二婚,会今天晚上结。”老板娘端着一碗小馄饨放在程央跟前,顺着她的眼神说了一句。

程央没接话,低头,要的香菜放成了葱花。

她将手机摆在桌面上,一口一口地吃完了馄饨。

回到房间后,她还在思考香菜与葱花的问题,突然,听到房间外有鞭炮声响了起来。

她将买来的东西安置好,掏出小本子坐在窗台上。

一条长而狭窄的巷子,一片昏昏沉沉的天,鞭炮声卷起了红纸屑,她不惧怕这样的响声,盯着这种含混的场景画得认真。

“嗡嗡……”

一个来电,她瞥了一眼,接通了,开着免提放在一边。

“秦煜,今天晚上这儿有人……”

“程央,今天晚上我就不过来了。”

他的话比她的更快,像是这鞭炮,一燃起就会炸到最后一响。

“哦,正好。”

“嗯,刚遇上消防中心的同事,我去他家里打扰一夜,明天开完会来找你。”

“秦哥,这个好不好?”

程央愣了愣,确信自己听到了时寸心的声音。

“嗯,好。”她回答。

“你自己……”

“咣”的一声,她挂断了电话,哪用得着什么理由,又不是小孩子了。

她将手机扔到一边继续画画,画的是一只眼睛,是下午看到的那个二婚的新娘。

眼神里有一点点担忧、一点点喜悦,还有一点点程央也说不好的情愫。学生时代的素描老师告诉她,写实,是最难的画法。

次日,程央一觉睡到了中午,爬起来在楼下找了点吃的,看到秦煜领着时寸心朝这边来了。

“东西都买好了?”

“会开完了?”

两人都问,两人又都点了点头。

“那我把钱给你。”

“那我们走。”

程央像报菜名似的将昨天他在信息中罗列的物品背了一遍,一字不落。时寸心问起她的小腿有没有因为咬伤留疤,她却只注意了时寸心脸上的妆,眉毛画得不够好,口红……芭比粉色号。

“去取东西,退房吧。”秦煜朝程央招了招手,便往楼上的房间走去。

“要我去帮忙吗?”时寸心问道。

“不用,你在这儿等着。”秦煜道。

“那么多东西,多个人拎一拎多好。”程央是真心,说出来倒让秦煜嘴角挂了一丝笑。

“偷什么懒。”他叉着腰站在楼梯上轻声呵斥。

同样的房间,同样的人,入住时程央跑在前,临走时秦煜走在先。

拿钥匙、开门,程央弯腰清点昨天买的东西,秦煜靠在门口,“咣当”一声将门打了把倒锁。

“昨晚迎亲的队伍从这儿走,吵到你了吧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?”

“门口都是红纸屑,消防中心离这儿近,上午开会也没听到声响。”

“一会儿的工夫,不吵,现在不是不让放鞭炮了吗?”

“小地方,说禁止一时半会儿也不能完全做到。”

“哦。”

清点结束,程央将东西都提好,却发现秦煜挪到了床边,闲适地坐下了。

“走了。”她叫了一声,他似乎也没什么反应。

程央扭了扭把手,这才发现锁上了。

“秦煜,把门打开。”

“不着急,坐下,我们聊聊。”他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地方,垫着的被子发出“噗噗”响。

“说吧。”程央将东西放在一边,走过去,踮脚坐在了窗台上。

“时寸心住医院宿舍的,留不了人。”他从口袋里摸了一根烟,看到了贴在窗台边上的那只眼睛。

程央不接话,一脸的云淡风轻。

“我的话说完了。”他摆摆手,揭下了那张纸。

“我的!”

“你喊走的时候也没看你收走。”他折了两下,放进了口袋里,“你这人,小气得不得了。”

“要你管,我自己的东西!”

秦煜起身,打开了门,提着那些袋子出去了。

程央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,早就听说,写日记的男人,最闷骚了。

(二)

“程央姐,你可回来了。我跟你说,昨天我看到了好多毛虫,小半山的树都没叶子了。”毛猴凑上前一把挽住了程央的胳膊,一天没见,他似乎有许许多多的事要跟她说。

细长的蠕动着身子的毛虫,一列列地趴在叶子上啃食着,程央单单想着便觉得十分恶心,她赶紧告诉毛猴自己和秦煜买了许多好吃的。

“等天气再凉快一些的时候,我们要去滑坡区植树,接下来几天手上的任务都要做好扫尾工作,会很辛苦。所以今天晚上,我们就好好轻松轻松。”张队拍了拍手,将给毛猴过生日的事瞒得严严实实的。

待天色一黑,将通讯室的电视搬到了院子里,时寸心帮着李姐准备饭菜,程央将买来的瓜果点心分装摆盘。驻地的物资原本只供生活必需,今天,格外热闹。

“一会儿看什么节目?”毛猴问。

驻地的电视机还是去年配的,除了看看新闻和在重要节日里拿出来给没轮休的人解解闷,存在感并不强。

“你爱看什么?”程央问。

毛猴挠了挠头,笑着说:“芭蕾舞。”

“哟,就爱看漂亮姑娘!”老时故意拿他打趣。

毛猴年纪轻,一听到这种话就耳根子发红,他鼓起腮帮子强壮镇定:“才没有呢!我是欣赏艺术,艺术你知道吧。”

“艺术就是漂亮姑娘。”

“也有男的!”毛猴依旧认真地反驳。

“哈哈,那你小子一会儿可别让我发现你盯着姑娘看。”老时说的只是玩笑话,毛猴对于队里的老队员来说,更像是一个儿子。

“啧!那下次你别叫我帮你剪画报上的模特,还说自己剪不好,经常缺胳膊少脚。”

“你这浑小子!”老时脱下鞋佯装要打毛猴,毛猴刺溜一下跑没影了。

“嘿嘿嘿,这小子瞎说。”老时看着程央不大好意思地笑,脸上的皱纹堆积在一处,又憋得通红。

原始、真实,却又没有丝毫情色的猥琐,程央打量着周边忙活的其他人,目光停留在秦煜的身上。

将近三十血气方刚,身材和相貌都算一等一的出挑,这样的男人没有理由不对女人抱有幻想,可她又亲眼看到他推开送上门的姑娘。该不会……

“在哪儿傻笑什么,过来帮忙。”秦煜站在餐厅门口,冲她招了招手。

程央走过去,他赶紧将她扯进了门。

“你干吗?”她惊讶。

“不行,这也不像啊!”这时,角落里发出另一个人的声响。

程央一回头,看到老林蹲地上,他身前放着一张板凳,板凳上摆着一个七寸大小的生日蛋糕。

“别瞎改了,还说自己闭着眼睛都能画猴,让你戳的这两下,都快成狗了。”秦煜推了推程央的背,她便往前走,“订的时候交代老板画只猴,取蛋糕的时候没留意看,刚才一打开,发现上面画了乌漆漆一团,看不出是什么。”

“是狗。”程央一低头,盯着蛋糕面回答。

秦煜笑了笑:“本来不长这样,老林说自己年轻时在动物园喂过猴,蒙着眼都能画出形状来,结果改了两下,就这样了。”

程央也笑了笑,从牙签盒里取了根新的牙签慢慢挪动果酱的位置。

“哎,像,真像了。”害怕破坏这个惊喜,老林将声音压得很低。

三个人蹲在小餐厅里凑着脑袋为一点一点的变化感到欣喜。

“好了!”程央横着签杆将原来的地方扫平,抽开牙签抬起了头。

“嘶!”秦煜的下巴被她这个突然的动作磕了一下。

程央也赶紧揉了揉自己的头:“啧,真是块硬骨头。”

“这也怪我?我……”他还没说完,嘴里便被塞了一根沾着果酱的牙签,合上嘴,唇齿间有淡淡的甜味。

“好吃吧?”老林问他。

秦煜赶紧把蛋糕盖上:“还行,小孩子的把戏,也就那样。”

夜风起,满院都是穿堂风,四周有树影,有蝉鸣。

队里有规矩,不能喝高度酒,否则第二天容易误事。几个人坐在电视机前喝啤酒,胡吹海侃,信口捏来。

“九点了,有节目。”毛猴记得有个频道一到九点就开始放芭蕾舞,兴冲冲地跑到电视机前换台。

“滋滋……”

刚才还播着小品的显示屏突然被杂乱的像素点填充。

程央酒量不行,很少喝,坐得离电视机格外近。

“我来!”她扬起手准备用最经典掌击修理法处理。

秦煜看着她,嫌弃地笑了:“真是个傻女人。”

“你行你上。”

她回到座位上看热闹,秦煜走上前猫着腰修理了一阵,并没有什么起色。

毛猴期待的目光有些落空,程央灵机一动,起了身,路过电视机的时候调笑似的跟秦煜说:“看来你,也不行。”

凉风撩人,这话久久地在耳边揉蹭。

程央回到房里换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裙,将头发盘成了一个高高的髻,再回到院子里时,她看着毛猴说:“姐给你跳支舞吧?”

“好呀!”其他人比毛猴更快应声。

“是我姐!是给我跳!”毛猴小孩心性起来了,一脸的自豪,麻利地将院子中央的椅子挪开了些,给程央空出一块地方。

程央背过身,纤长的手臂环成花瓣样,没有灯光,只有电视机的像素点在黑暗里闪动;没有配乐,只有来自林间无比温柔的风声;一个转身,扎起的发髻向着肩头散落,每一步都像极了缓缓而至的黎明。

秦煜看得入神,才喝到一半的啤酒不经意朝一旁倾了倾。

李姐觉得自己脚背发冷,一侧身,看到了秦煜看程央的眼神,她深谙世故地笑了笑,默不作声。

“程央姐!你真是太厉害了!”毛猴坐在板凳上将两只手拍得又红又肿,脸上是掩不住的笑容。

程央蹲在毛猴跟前,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了一条项链:“我十九岁的时候跟朋友在可可西里写生,夜里扎营遇到了一头野狼。”

“然后呢?”

她笑了笑,将项链戴在了他脖子上:“这是它的牙。”

毛猴在一旁不由得咽了一下口水,听程央接着说道:“你是我弟弟,没有什么可以打倒你,孤独不行,恐惧也不行,”她笑了笑,“当然,你以后的老婆可以,不过,一定得要会跳芭蕾舞的才行。”

一群人哄堂大笑,毛猴也咧开了嘴,他认真地点了点头,将那颗狼牙紧紧地攥在了手里。

“小子,生日快乐!”

“生日快乐!”

庆祝、打闹、觥筹交错……时至半夜一群人才带着余兴和淡淡的醉意散场。

“秦哥,我扶你去休息吧。”时寸心看秦煜有些微醺,朝他身边凑了凑。

“寸心,帮我个忙。”李姐拉了时寸心一把,朝着满地的狼藉一瞟,两人将碗碟端进了厨房。

“你放着,我来洗吧。”时寸心挽起袖子,扭开了水龙头。

水流哗啦哗啦地倾泻在带着残渍的餐具上,时寸心干活麻利,却总忍不住往窗子外面瞟。

“听说前段时间你们医院来了几个年轻的男医生?”李姐拿出抹布细细地擦拭着那些洗过的碗碟,又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放入橱中。

“您这都知道啊。”

“我也是听说嘛。怎么样,有没有合意的?”

“我还没想这事呢。”

“这么大姑娘了,该想了,两个人在一处,最合适不过。”

时寸心瞥了外头一眼,秦煜正扛着电视机往通讯室走,只是脑袋偏在一边,似乎也在张望什么。

“工作近的也不光是男医生,我看林队驻地离我们医院也不远。”

“光人近可没用,说到底这都是你情我愿的事。”

“瞧您,都快成大学问家了。”

“嘿嘿!”李姐笑了笑,言尽于此。

(三)

“哥,看程央姐跳舞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身上痒痒的?”

“……”

“就是那种挠不着的痒。”

秦煜想起了程央的头发垂向肩头的那一刻,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,见毛猴正笑盈盈地看着自己,又慌忙改口:“没有,睡觉。”

“哦。”毛猴打消了邀他互相抓背的念头,只是挪了挪身子,在床板上蹭了一下挠不着的蚊子包。

身边渐渐起了平稳的呼吸声,秦煜坐起身,觉得骨子里的那种瘙痒感依旧无法平息,他披了件衣服,出门了。

“还没睡?”

四周没有掌灯,连月光都被关在云层里,程央坐在院子中央,两指间夹着一根烟,暗红的火光在靠近时会将她的嘴角照亮,微微翘起,很性感。

“嗯。”秦煜拉了把椅子坐在她身边,却又故意隔着半来米的距离。

“你靠近点。”她说。

秦煜没有动,程央便拉着椅子坐了过去,手臂无意间蹭到了他的臂膀,结实且滚烫。

“嘿嘿!”她笑了笑,又将椅子挪回了原来的位置。

“你笑什么?”

“你知道我笑什么。”她顿了顿,又接着说,“我还以为你喜欢男人呢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算了,不早了,睡觉吧。”程央伸了个懒腰,起身提着凳子往屋子里走。

“程央……”

秦煜还想说什么,她却将手上吸了一半的烟塞在了他嘴里。

“别浪费。”

声音轻柔,和在夜风里的三个字生出了无数的钩子。

秦煜吸了一口,从身后搂住了她的腰。

她挣扎了两下,没效果,烟灰抖落在她肩头。

“嘶……”

“疼吗?”他腾出一只手夹住了烟卷,照旧将她搂得严严实实的。

她能感觉到,他在笑。

“你放开,不然我叫人了。”

“哦?你舍得吗?”烟卷被掐灭,最后一丝光亮也沉寂在黑暗里,他将烟灰掸了掸,吻在了她肩头,“算了,去睡吧。”

这算什么?敷药吗?

秦煜撒开手,叼着烟回到了先前的座位上,掏出打火机,点上火。

程央不知道那点红光在院子里亮了多久,但第二日自己起身的时候,他依旧坐在那儿。

“程央,换双耐磨点的鞋,我们十分钟之后出发。”秦煜跟她说话的口气并没有什么异样,眼睛也是光明正大地看着她。

程央笑了笑,还真是个厚脸皮的男人。

“姐,这个给你,今天你用得上。”毛猴走过来。

程央低头,是一段一米来长的红丝绦,毛边被细细地修剪过,平整光滑。

“这个……”

“是环保材料。”毛猴说完便跑开了,她原本是想问问这丝绦的用途。

“妮儿,走吧。”身后老时喊了一句。

程央不由自主地回头,却撞上了时寸心的目光。

“拜拜。”她伸出手,礼貌性地冲时寸心扬了扬。

时寸心愣了一会儿,才想起回了她一个微笑。

“快一点,磨磨蹭蹭的像什么话。”秦煜起身,依旧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模样。

“毛猴还没来呢。”

“他有别的任务,今天,就我俩。”

“这……”

“怎么,怕我吃了你不成?”

程央在心里想,可不是怕你吃了我吗。

“那我们今天去哪儿?”

“今天……我给你看个大宝贝。”秦煜靠近,勾起嘴角,颇有些市井小流氓的味道。

程央没有羞涩惊恐,而是不由得将目光往下挪了两寸,他“啧”了一声,扭头朝着路口,走了。

“秦煜,我还没换鞋呢!你等等我。”

“自己追上来。”

“秦煜,这红丝绦用来干吗?”

他不说话。

“秦煜,你要带我去哪儿?”

他不说话。

“秦煜,你说的大宝贝……”

“很快就要去滑坡区植树了,那里太危险你跟不了,不出意外的话,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带你出来。红丝绦是许愿祈福用的,我要带你去看林场唯一的一棵降龙木,大宝贝是大风车,你还有什么想问我的?”他停住脚步看着她。

程央愣了愣,摇了摇头:“那就没有什么了。”

“嗯,走。”

程央点点头,本以为昨晚张队的话只是一句玩笑。

两人一前一后地走,长久沉默着。

“想好许什么愿了吗?”秦煜问。

“灵验吗?”

“看运气。”

“那就是不灵验,你呢?许过什么愿望吗?”

“种的树都活,东西不被偷,林场不起火。”

程央想起了不久前那个偷黄杨的男人,笑了笑:“嘿,果然不灵验。”

“当娱乐吧。”

程央点了点头:“没有更私人的?”

他想起了昨晚烟头上那股口脂香:“没有。”

“真是无趣,要是我许愿,肯定求个清秀白嫩的帅哥,职业嘛……医生或者作家都不错,又温柔又黏我。”

“哦,听起来不错。”他笑了笑,对她的小把戏置若罔闻。

“秦煜!你这人是不是……”

“嘘!”他捂住她的口,连跳脚发怒的话语也一同憋回了腹中,“你听。”

山林静寂,只有稀疏的鸟啼与虫鸣,此时倒是可以听到簌簌的风声,可眼前的林叶并没有与之相称地翻涌。那声音细微却连续,像是数百里外高楼上传来的弦音。

她在这声音里变得安静,秦煜将手放下,低声问:“知道声源在哪儿吗?”

程央转了转身子,四面听了听。

“在那边!”她突然很高兴地指着西北方向朝他喊道,长眉舒展,明眸圆睁,别有一股稚气与童真。

他笑了笑:“嗯,不算聋。”

“啧,真是不解风情。”

他没有反驳,朝着小径边的野地迈了一大步,正站在程央指的方向:“我带你抄条近路,敢来吗?”

她朝着那个方向看去,终年无人路过,藤蕨类植物在地面匍匐肆意抽生,还没看到,心里已经有了成百上千的软体虫在蠕动。

“有什么不敢!”话才刚说完,她喉咙处却轻轻地动了一下,在咽口水,很分明。

秦煜未说破,只是问她:“程央,会唱歌吗?”

“会。”

“唱首来听听。”

“没心情唱。”

“我有心情听。”

“那你自己唱。”

“程央,这儿可就我们两个人。”

说完,他还停下来,朝着她脚下坏坏地笑了一阵。

这个笑,与他在坑顶看着她时很像,与他骗她在镇上只订了一间房时很像,与所有她最狼狈的样子呈现出来前的预兆,都很像。

“想听什么?”她叹了一口气,推了他一把。

他心满意足地往前走:“都行,唱些情意绵绵的。”

程央从身后给他一个白眼,将每一首情深义重的曲子都唱得咬牙切齿,他倒不嫌弃,只偶尔回头交代她小心看路。

没空为想象中的软体虫担惊受怕蹑手蹑脚,这就够了。

“来,给我手。”

秦煜三两步爬上了一处石壁,四周没有可借力的东西,他便将手伸给她。

她伸手,自然地抬头,目光相接时,嘴里还不忘唱:“这里有值得我们爱的太多理由……”

不知是否是由于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攀缘这处石壁上,这一句,格外好听。

他将她拉上来,她也没再接着往下唱,背后杵着风力发电用的大风车,约莫十层楼高,单个叶片长至三十米,数小时前听到的动静,便是它运转时的声响。

高处山体**,岩石居多,程央往后一躺,呆呆地看着头顶三片扇叶顺时针转动,秦煜的身影,在她眼眶里逐渐模糊起来。

她困了,她第一次这么觉得。

“程央。”

“嗯?”

“最后那首歌,唱得还不错。”

“嗯。”

程央彻底闭上了眼睛,任凭呼呼的风声将耳朵填充,她突然很想骑一匹马在某个不知名的湖泊边飞奔,没有马鞍,没有缰绳。

她的嘴角渐渐勾起一丝笑,发线杂乱在脸颊,有几分并不俗气的风尘。

“你会主动联系我吗?”想象中的马匹正骑到一个小土坡,她睁开眼睛问秦煜。

他坐在方才拉她的那一处石壁上,背着她看着很远的地方。

“秦煜,你会主动联系我吗?”她坐起身,又问了一次。

“山里信号不好。”

她从地上抓了一把细碎的草,丢向他,经风一吹,什么也没砸着。

“你要是不联系我,我也不会联系你的。”她扬起头很认真地跟他说道。

“嗯,信号差,也不一定能接着。”

他从落地的碎草中拣了相对较长的一根,搓了两下,叼在了嘴角。

程央看了他一会儿,他将头扭开了。

她笑了笑,他一定会联系自己的。

“走吧,带我去看看那棵降龙木,我给你唱歌。”

(四)

降龙木并非学名,只是当地一个通俗的叫法,由于它是林场内树龄最大的一棵古树,树种算得上珍稀,根系发达露出地表看上去又很有些盘龙的意头,这才得了这个雅号。

隔老远程央便看到了满树艳丽无比的绸带,花花绿绿,一棵树便是一座小山包。

她从口袋里掏出丝绦,想了想,还是塞回了口袋里。

“不许愿?”他问。

“林场不起火,从我做起。”她知道手上拿着的是易燃物,但却是故意跟他打趣,真实理由是,她没想到自己应该冲着原本就不相信的东西求些什么。

秦煜围着树走了一圈,在树根下拣了几根掉落的缎带,带末系着小块的石头,即便落下也飘不走。

他将那几根缎带重新搭在树丫上,说:“这里有人打理,周边的杂草都扫干净了,祈福算祈福,不搞烧香拜神迷信的那一套就行。喏,一会儿你记得往绸带底下系上小石头,别给轮值的人添麻烦。”

“系石头?”

“嗯,不然飘到别处容易起火。”

程央想起了一些沉重的报道,也注意到说“火”这个字眼时他的眼皮总会跳一跳。

他说自己有个弟弟,而贴身的照片上,那人穿着森警的制服,程央心里有了八九分猜想。

“那我希望……你走开,我求财求色,被人听见了不灵验。”

她将那根红绸带绑了块石子抛在枝头,扶着树身说:“要是真有用,你就帮我保佑林队的那群人好好活着。”

一阵风过,绸带尾端的小石子碰撞树干发出“咚咚”的响声,程央笑了笑:“好,我当你答应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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