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良知上论理

嘉靖五年(1526年),王阳明五十五岁,人在越地。

邹守益被贬谪到广德州后,创建了一所筑复古书院,并招收学生进行授课。此外,邹守益还刻印了《谕俗礼要》,用来改善当地的民俗。是年,邹守益给王阳明来信汇报了这些情况。王阳明在回信中称赞他说:

古之礼存于世者,老师宿儒当年不能穷其说,世之人苦其烦且难,遂皆废置而不行。故今之为人上而欲导民于礼者,非详且备之为难,惟简切明白而使人易行之为贵耳。中间如四代位次,及祔祭之类,向时欲稍改以从俗

者,今昔斟酌为之,于人情甚协。盖天下古今之人,其情一而已矣。先王制礼,皆因人情而为之节文,是以行之万世而皆准。其或反之吾心而有所未安者,非其传记之讹阙,则必古今风气习俗之异宜者矣。此虽先王未之有,亦可以义起,三王之所以不相袭礼也。后世心学不讲,人失其情,难乎与之言礼。然良知之在人心,则万古如一日,苟顺吾心之良知以致之,则所谓不知足而为屦,我知其不为蒉矣。非天子不议礼制度,今之为此,非以议礼为也,徒以末世废礼之极,聊为之兆以兴起之,故特为此简易之说,欲使之易知易从焉耳。

仔细阅读王阳明的这段文字,不难发现,在王阳明的心中,道德其实包括变化与恒定的两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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